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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盗版书面对面

2001-02-28 来源:中华读书报 □本报记者 舒晋瑜 我有话说

编者按:几乎没有读者因为买盗版书拍案而起甚至投诉。恰恰相反,倒有很多是“自投罗网”,知假买假。盗版书无处不在,书摊、书店,包括用三轮车拉着大街小巷游走的书贩,盗版书受到的青睐不亚于正版。

“3·15”又要到了。这一天大家又会很忙,消费者憋着出“气”;商家忙着查货;新闻媒体忙着宣传;主管部门忙着咨询——有多少人在为盗版书呼吁?

且让我们先与盗版书“面对面”,希望“3·15”变成“365”,那时的“3·15”将不再沉重,作家、出版社、读者的权利都将得到更好的维护。

【盗版】“未经版权所有者同意而翻印或翻录”或“未经版权所有者同意而偷印或偷录的版本”均属盗版。(据《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

铺天盖地盗版书

畅销书永远是盗版商追踪的热点。《千年一叹》是余秋雨先生在千年之交随香港凤凰卫视“千禧之旅”越野车队跋涉数万公里,考察人类最重要的几个文明发祥地所写的102篇散文集。余秋雨“千禧之旅”途中所写散文,曾在凤凰卫视网站连载,并因此被盗版。作家出版社出版《千年一叹》不到一个月,首印25万册销售一空。盗版几乎并肩上市,一种为盗用光明日报出版社名义的《千禧日记》,另一种为冒用安徽文艺出版社名义的《千年一叹》。台湾作家李敖授权中国友谊出版公司出版的该书尚未面世,书市上竟然已经出现不法书商假借漓江出版社之名盗印的《北京法源寺》。中国友谊出版公司总编办公室葛先生说,早在李敖获提名前,他们就酝酿出版《北京法源寺》、《胡适评传》、《李敖心语》等作品,在李敖获得提名后更是加快了出版,没想到,盗版书还是领先了一步。

大型工具书也未能免逃一劫。《辞海》自1914年开始编撰、1936年首次出版,我国每隔10年定期对《辞海》加以修订,尤其是1999版《辞海》,修订幅度之大,增加了6000多条新条目,删除了6000多条已过时的旧条目,其余的条目70%都做了修订。到目前为止,新《辞海》彩图本、普及本、缩印本三种版本共计销售达25万套,而彩图本和普及本已印刷了4次,缩印本印刷2次。这样费尽了心血的编辑过程,却被盗版商唾手得来。然而,自2000年4月起,就先后在山东、安徽、北京、河北等地发现1999版《辞海》3卷本和缩印本的盗版本。

现如今是什么畅销就盗什么。考试书、哲学书等都被盗版,令出版社防不胜防。湖北广水二中的学生几年来使用的课本有很多都是盗版书,正版书上应该有的彩图,在这些书上全都变成了黑白图,而且字迹不清,无法辨认,有的课本上甚至出现整页空白;纸张质量也极差,容易掉页,学生们只好用粘粘贴贴的办法来保护书。

盗版书不仅侵占畅销书市场,旧书市场也可以觅其“芳踪”。在潘家园旧书市场,有的书店一半以上居然都是盗版书。除了目前书业界盗版猖獗、为旧书市场提供了源头的原因外,报国寺旧书市场管理办公室的何主任向记者提供了这样一些解释:旧书市场里约有60%的摊主是外地来的。这些摊主大多数知识程度不高,在收购旧书时并没有甚至也不懂得去进行认真的选择,因而在所收购的旧书中出现盗版书籍也就在所难免了。同时更重要的一点是,这些人中的大部分又是靠此养家糊口的,当他们发现倒卖盗版旧书有利可图时,自然是不会轻易放过了。

都是盗版惹的祸

一位孩子的母亲贪便宜在街头买了《鉴赏辞典》和《唐诗鉴赏辞典》两本盗版书,均注明为“北京燕山出版社”出版发行。没想到里面居然出现“尿水荡漾“的诗句。仔细一翻,错误百出。以苏轼的《念奴娇·赤壁怀古》为例,短短百余字,错误竟达30处之多,如“大工东大、浪淘季、千一万民流人均”(原句应为“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李白的《梦游天姥吟留别》一诗中冒出这样的诗句:“谢公宿处今尚在,尿水荡漾清猿常。”(实为“谢公宿处今尚在,禄水荡漾清猿啼。”)。

图书市场打假不光要打击盗版书,还要打击假冒作家名义编造出来的伪书。琼瑶的电视连续剧《还珠格格》在各地多家电视台播放后受到观众的欢迎,同名小说也成为畅销书。《还珠格格》小说续集完成后,一些不法书商竟然把编造伪书视为牟取暴利的捷径,打着琼瑶的名义,编造出《还珠格格》续之一《珠联璧合》和《还珠格格》续之二《再续前缘》,并大量印制销售。假《还珠格格》小说续集印刷精细,装帧精美,每本书15万字,有版权页,有前言、后记,有内容简介,甚至续集中新增加的人物也与琼瑶未完成的小说相符,小说开头模仿琼瑶原先的设想。据悉,定价26元一套的伪书在某些城市黑市上已售价翻番。

难以“抗拒”的容颜?

盗版图书的直接受害者,一是作者,二是出版社,三是新华书店。河南省新华书店副总经理侯振江说,新华书店是我国目前图书发行的主渠道,一直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是坚决禁止卖盗版书的。也正因此,盗版书给新华书店带来了很大冲击。现在,盗版书越来越猖獗,从以往的“盗”年画、春联、挂历和优秀社科类、文学类畅销书,发展到“盗”教辅读物、中小学课本等,不但直接冲击了出版发行业,也给社会带来了很大危害。现在,盗版书的印制在一些地方已形成规模,并有严密的发行网络。在河南与山东交界的地方,许多家庭都有相当先进的印刷设备;江苏常州被查处的一盗版书商,盗印书籍标值高达7000多万。山东把图书市场管理部门设在新华书店,管理上比较规范,盗版书在山东就没有市场,那里的盗版书许多都是运到外地来销售。

人民文学出版社在该社出版的图书中,有的盗版与正版的比例高达1:1,《围城》的盗版本竟有9个。外语研究出版社社长李朋义说,该社每年因盗版造成的损失达上亿元码洋,直接利润损失在2000万元以上。商务印书馆总经理杨德炎说,他们数十年精心策划出版的精品图书《新华字典》,被盗版者大抄特抄,令出版界深恶痛绝。

防盗版怪招频频

今年年初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举行的北京图书订货会一直很热闹,全国各家出版社纷纷展示其最佳形象。令人费解的是,一些出版社却不惜以撕书、白页、错页等怪招“自毁形象”。

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的展位前,印刷漂亮的译作《贝克汉姆与漂亮辣妹》和张伯金的《亡命金三角》都有几页遭到了无情撕扯。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的《清宫秘闻》,一张溥仪和婉容的合影照片过后,紧接着就直奔第29页,而不是惯常的第1页。再翻翻该社出版的《亮点》一书,内容怎么也衔接不上。在长城出版社展位上,一套“杰德幼儿园世界丛书”从数学、语文到美术十几本书正文全都是白纸。

这种种怪招皆为防盗版。去年10月,长城出版社在南京全国书市上推出的《我的伯父毛岸英》,刚露面一天,就有一本书不翼而飞,后果是盗版书商抢先,出版社则吃了大亏。

人民文学出版社则在北京图书大厦举办了“完美正版我拥有”的大型反盗版活动。凡持有该社出版图书盗版本的读者可以换取正版书,如果该书已经绝版或没有库存,则以一册同样价格的图书替代。

“打假英雄王海”在出版的《当头棒喝》一书中,用的防伪标志是1975年吉林省的壹市两粮票。王海说:“这也算是一种尝试,粮票是我们公司从收藏者那里得到的,使用粮票做防伪标签的费用和激光仿伪标志差不多,但关键是粮票一般人很难仿制。这样做无疑会增加造假者的成本和难度。

“道”高一尺 “魔”高一丈

北京出版社出版集团发行处的杨良志认为,应该进一步在印刷、发行环节上强化防盗措施,多从发行策略、服务上下功夫,不给盗版书提供生存的空间。一旦这些方面得到改善,相信盗版书的日子会越来越难过,直到最后销声匿迹。

“打假英雄”王海认为,中国的图书产业还没有充分市场化,目前还不能顺利地进入图书产业,而几乎全部为国营的出版社虽然垄断着书号但是由于体制缺陷和交易习惯(赊销等)也难以很好的发展,这导致图书产业合法的竞争非常不充分。合法出版社的图书产品和流通模式往往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这给做盗版的书商留下了足够的市场空间。国家立法本来对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就很有限,盗版书屡禁不止与出版社的内部管理也有关系。但是总的来说,图书产业的市场准入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盗版的猖獗。王海说,他们公司对图书的盗版问题早有关注,比如,看到某杂志或报纸上刊登出悬赏举报盗版的声明,他们就打电话去询问。但结果不是找不到这事的具体负责人,就是找到了负责人也没拿不出一个具体实施细则。盗版直接侵犯的是出版社的利益,而打击盗版出版社都不积极不主动,只是做做姿态而已,这非常令人失望。所以说盗版日益猖獗就是情理之中的事了。至于作者个人出来打盗版,能力和资金有限,也往往是杯水车薪。

“一声叹息”何时了?

我国于1990年颁布并于1991年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同时颁布和实施了和它配套的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997年,我国的新刑法又增加了有关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内容。目前,新的著作权法正在修订之中,有关出版的行政管理部门也加强了出版各个环节的行政管理。打击盗版和打击非法出版物已成为各级版权局和有关部门的日常工作。据了解,去年仅各级版权局就缴收各种盗版制品3260万余件,其中图书占了1299万件。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处处长索来军说,尽管通过完善著作权立法和加强著作权执法,全社会著作权保护的观念开始逐步深入。但是侵权盗版行为仍屡见不鲜,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包括全社会版权保护的意识还有待于提高。因为盗版的泛滥和盗版有着广泛的市场是分不开的。如果大家都不买盗版,盗版书也就没有市场了。另外,盗版分子从事盗版的手段也越来越高明,具有隐蔽性,使权利人在取得证据和索赔上都遇到很大困难。有时为追查盗版反而得不偿失。

关于如何进一步采取措施抵制盗版,索来军说,第一,要完善立法,使反盗版措施更具有可操作性;第二,公众版权意识有待于提高,广大消费者应进一步提高对创作和传播的艰辛和投入的认识。如果正版没有市场,创作和传播的投入无法获得正常的回报,必然会严重影响创作的积极性,也影响传播者投入的积极性,长期下去,优秀作品会越来越少,受损失的还是消费者。因此,消费者也应自觉地抵制盗版,反盗版应该“从我做起”;第三,要继续加强执法力度,完善行政管理制度,使从事盗版的人活动空间缩小;第四,作者和出版社要强化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地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特别是要通过行业协会的形式积极地打击侵权盗版。另一方面,也要设法采取措施,降低创作和制作成本,尽可能广泛地占有市场。

背景资料

2000年12月27日,第十三次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布署了2001年的全国“扫黄”“打非”行动。

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新闻出版署下发2001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其宗旨是取缔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为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服务;扫除淫秽色情出版物,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服务;加大打击盗版盗印和光盘走私活动的力度,为保护知识产权、振兴民族创新精神、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服务。通过清市场、打走私、追源头、查大案,明显净化出版物市场,更好地营造有利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文化环境。

2001年有关部门将重点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煽动民族分裂的非法出版物、以青少年学生为读者对象的日本色情卡通画册和64开本“口袋本”、“法轮功”类出版物、气功类非法出版物和其他宣传伪科学、愚昧迷信的非法出版物、盗版教材和教学辅导读物、盗版光盘和盗版的名书名刊名影视作品。

2000年底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文化部、新闻出版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取缔、关闭、限期整治有关出版物市场的通知》,通知要求取缔湖南邵东兴华非法图书市场及音像市场等4家非法出版物集散地,关闭黑龙江哈尔滨曼哈顿音像市场等7处出版物市场,限期湖南岳阳等7家出版物市场于3月底前整治完毕。

2001年打击盗版的工作重点是从清理检查市场时发现的线索入手,追查委印、委制人,追究印刷和复制源头,摧毁非法出版物的生产基地。

2001年将继续查处大案要案,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重点督办6大案件。

2001年为更好地配合“扫黄”“打非”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对“黄”“非”的监督作用,加大曝光力度,彻底揭露犯罪分子及其幕后支持者。

2001年在全国“扫黄”“打非”行动开展一个月以来,根据全国14个省(区、市)上报情况(共计107份)不完全统计,各地共收缴非法书刊40.5万余册,非法光盘632万余张,淫秽物品约4万种,非法政治类出版物及“法轮功”类出版物约1500件,查获非法光盘生产线11条。各地按四部委通知要求,对点名市场的取缔、关闭和限期整治工作进展顺利,初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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